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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清明节要组织祭奠革命烈士
来源:人民网 日期: 2007-3-27 15:55:21 发送:发送给好友
  新华社成都3月26日电(记者刘大江)清明节将至,为了抵制祭奠活动中的庸俗之风和大力开发“红色资源”,四川省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烈士陵园主阵地作用,认真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

  四川省民政厅近日发出《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的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烈士陵园单位,要在清明节前充分做好接待准备和组织工作,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及早安排纪念活动。

  四川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通过召开纪念会、报告会、座谈会以及街头宣传、图片展览、宣传橱窗和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充分利用烈士陵园这个阵地,宣传革命烈士的高尚品德和革命精神。要把开展祭奠革命烈士活动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要积极开发“红色资源”,采取开放、互动的方式,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等相结合,使烈士陵园发挥更大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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