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执行农药管理新规定
日期:2008-5-31 7:29:19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昨日,记者在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开始在我市全面执行。
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包括《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三项农业部令和《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农药名称命名规范》、《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等三项部(委)公告。六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从今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提高农药登记门槛,减少临时登记与正式登记的差距,提高临时登记在农药残留方面的要求,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与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
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称,今年我市将大力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重点抓好普法宣传、市场监管,紧扣农时季节和时令产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农药质量抽检、高毒农药专项整治、重大病虫防治用药专项整治等行动,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制售高毒农药、假劣农药和标签违规农药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共建农药市场新环境,创造农药市场新业绩。
农资商们承诺,坚决做到不购进、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积极宣传推介高毒有机磷农药替代产品,引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优质农药,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应有贡献。(记者陈国力)
上一篇:<< 市桃树研究所成功引种新品种
下一篇:>> 奥运火炬即将在武汉传递 首棒末棒火炬手都是仙桃人
相关评论
我来说两句
热点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