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窃车辆六人被判刑
日期:2008-5-15 7:35:39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短短4个月时间,纵横湘鄂二省20余县市,盗窃机动车辆,日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4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2名同案犯亦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汉江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4月,被告人郭某、彭某、郑某、杨某、郑某相互纠合,先后潜至红安县、云梦县、通山县等地和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等地,盗窃本田、蓝鸟、桑塔纳等各种类型机动车28辆,价值55万余元。(记者许立菊 通讯员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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