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日期:2008-3-31 8:05:34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我市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甫祥,副主任柯楚河、罗国亮、刘平阶、江登斌出席会议。
2004年5月,我市成立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4年来,共纳入监管的招投标项目达170个、标的额7.5亿元,其中2007年标的额2.96亿元。2007年7月《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政府专题研究贯彻执行工作,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等项目均实施了规范运行。
主任会议指出,近几年来,我市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省政府有关规章,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健全招投标服务体系,努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全社会招投标意识不断增强,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按照综合监管、规范运作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主任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招标投标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充分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深入、广泛的宣传,增强招投标工作透明度,营造依法招标、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招投标机制,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主任会议强调,政策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要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环节要严格把关,按照规范程序运作,防止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韦丽勇)
上一篇:<< 邮政储蓄银行仙桃市支行成立
下一篇:>> 梅州市人大考察团来仙桃市考察
相关评论
我来说两句
热点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