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春季学校收费
日期:2008-2-21 8:20:42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除了可以免交杂费外,教科书费也将全部免除。14日,市物价、财政和教育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市内各小学,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
通知规定,学校可以向自愿在校住宿和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但不得强迫学生住宿或者在学校就餐并收取费用。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不得收取住宿费,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住宿费,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饭菜按成本定价,不得盈利或节余。学校应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摊派集中就餐,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
此外,通知还规定除以上规定的两项费用外,其他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寒暑假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等)都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提供服务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举办此类活动并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活动并收费。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等并向学生收费。学校不得以民办或改制的名义举办“校中校”、“班中班”向学生收取费用。(胡良才 代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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