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减免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
日期:2008-2-1 8:18:05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1月25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收费实行减免。为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在规定期限内对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全额免收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凡为鲜活农产品销售提供仓储、运输、摊位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坚决纠正各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这是日前从市物价局获悉的消息。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有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一律减半收费。农业部门对活畜活禽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费一律减半收取。农业部门对上市买卖和运输过程中的畜禽及畜禽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不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的,市物价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李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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