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执法单位评选实行“海选”
日期:2007-9-12 7:47:21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9月12日至本月底,我市将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海选”,优秀者将参加“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评选对象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要求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方式适当、执法绩效优异。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被“一票否决”,行政复议没有被撤销、变更情况,没有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没有行政赔偿情况,无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无不良行为引起群众投诉上访和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市政府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12日至15日,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自我推荐。16日至20日,市组委会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卷宗、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民意调查。24日至26日,市组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填写《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推荐表》,完善相关资料,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韦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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