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工作
日期:2007-12-28 8:16:51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12月26日下午,由国家建设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家清在仙桃分会场出席会议。
《城乡规划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规划、建设步入了一体化的新时代,是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好。
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冯家清就我市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从新法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新法是一部严肃的法律上提高认识。有关部门要增强宣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尽快拿出学习宣传贯彻计划方案,切实加强与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杨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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