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和省政府就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日期:2007-11-15 7:42:39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13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全面部署。市领导陈吉学、杜佐标、余平辉、王爱民在仙桃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应急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认真学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要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和监控,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结合,整合应急资源,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对突发事件要重处置、重预防。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农业洪涝灾害、火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事故等,要明确责任主体,注重隐患排查,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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