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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取消匿名发帖 网民注册发帖均需实名
来源:新华网 日期: 2007-7-6 9:01:50 发送:发送给好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厦门目前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前日表示,处置办法可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正在讨论中的处置办法要求,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    
    在网络实名制领域,厦门走在了最前列。而地方在网站内容监管方面立法,这在全国也尚属首次。

  网上造谣或被拘留

    4日,厦门多家媒体报道了厦门“立法监控本市网站内容”的新闻,新闻中明确提出将禁止匿名发帖。

    当地报道称,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3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已于6月中旬开始起草并完成初稿,将于近期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实施,管理范围是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备案的十几万个网站。

    该办法(初稿)要求,网站要根据市委外宣办、市政法委提供的关键字词,调整和更新关键字库,及时过滤、封堵、删除有害不良信息;建立一系列网站、论坛管理机制,包括不良信息快速删除机制、违规网站责任人约谈机制、违规网站处罚机制、网站舆情吹风会制度等;实施时政类版主实名制,要取消任意开设分论坛功能和匿名发帖功能,要实施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制度。

    对违法散布有害和不良信息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发帖需用身份证实名

    “发帖全部实行实名制。”田锋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处置办法,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在全国,我们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不过田锋也强调,这只是一个可能,毕竟处置办法还在讨论中,并没有最终定下来。

    对此,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拒绝作出解释,他说:“这只是一个初稿,从初稿到实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这还在修改的阶段,我不方便对具体的东西作出解释。”

    林聪明强调,这个处置办法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下进行的。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从这点而言,厦门是没有权利来立法禁止匿名发帖的。”

    立法背后

    半个月不到完成初稿

    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透露,出台一份管理互联网内容的处置办法是在6月18日厦门市召开的一次专门会议上决定下来的。随后,相关部门即投入到紧张的征询、起草和修改的工作中。作为国内首次地方政府在网站内容监管方面立法,半个月不到,《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初稿就完成了。

  工商局发布被指不妥

    互联网内容的管理办法何以由工商局副局长来发布呢?田锋表示,国家对有关互联网的管理,一般是由14个部委分工负责,文化部列首位,工商局列第二。这大概是工商局和互联网内容扯上关系的原因。

    “我们只管网吧的,(网监)这样的事情其实应该是公安局来做。”

    而厦门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则说,田锋作为工商局副局长,发布这个信息是不恰当的。他同时表示,田锋发布这个消息并非市里安排。

    观察家

    谁有权规定“网络实名”?

    厦门要搞的实名制是“不可能的任务”。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不管是保障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还是规范网络言论秩序,至少要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或在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互联网行政法规中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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