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仙桃日报) 前不久,我市一家龙头企业与政府部门联合召开新产品种植推广订单会议,在与各地签订种植责任合同时,与会人员为企业的收购价是按保底价还是市场价收购产生了不同意见,经协商,双方还是使用了按市场价收购的文字表述。按市场价收购农民手中的农产品,企业、农民都是能够接受的,本身是一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体现。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创新“三农”工作理念,按照工业化的思路来谋划和发展农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已引进和建成省市级龙头企业57家,形成了蔚为壮观的龙头企业集群。为改善我市农业种养殖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好的条件。但我市的龙头企业与农民、与种养殖基地联系不够紧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是我们要面对的最大现实。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最为重要的途径。而发展现代农业又必须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方向去发展,走一条集产、供、销于一体的经营化之路。龙头企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可或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按市场的规律去办事,同时龙头企业与其它企业最大的不同点是,它的上游产品面对的是田野、是基地、是农民。这样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应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从投入、服务上更多的关照农民。我们面对的最大的环境是市场经济的环境,农民种什么更多的靠市场来说话,不可能强迫农民种这个种那个,想调动农民种养殖的积极性,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农民从种养殖业中增加收入,保障经济利益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走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等方面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考验。政府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一方面要从宏观上为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引导农民去主动适应市场,适应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要求。按市场的要求去调整和改进种养殖结构。同时还要在农业科技以及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市场流通,乃至农民本身素质的不断提高方面不断强化基础。
当政府和企业将更多的思维和利益投向农民时,我们的农业产业才会离农民更近,企业与农民的联系才会更紧密。(刘习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