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个体户擅自改建酒精仓库引发爆炸致四人死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原风报道: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个体工商户苏某,雇人擅自对酒精仓库进行改建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2人受伤。近日,荆门东宝区人民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一审判处苏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检方指控,去年10月15日下午,苏某在未报经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请了郭某、陈某等7人对自家经营的酒精仓库进行加高改建。施工中,郭某、陈某违章使用电焊作业,结果引发装有酒精的存储罐爆炸,导致正在现场施工的郭某、陈某等4人死亡,却某、赵某2人受伤。
检方指控,去年10月15日下午,苏某在未报经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请了郭某、陈某等7人对自家经营的酒精仓库进行加高改建。施工中,郭某、陈某违章使用电焊作业,结果引发装有酒精的存储罐爆炸,导致正在现场施工的郭某、陈某等4人死亡,却某、赵某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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