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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校代写代发论文现象猖獗(图)
来源:荆楚网 日期: 2008-5-7 8:21:04 发送:发送给好友

  在这场关于潜规则的博弈中,代理商、出版商无疑笑得很开心。网名为“个体户”的代理商说,他平均每天都会接到一个以上的单子,一个月代收版面费1.5万元左右。按照10%的抽成,他一个月可赚1500元以上。
  “这只是一般的。”知情者说,一些业绩好的在校生,一个月就可以赚回学费。“但是,和所有的商品市场一样,油水最厚的,还是大代理商,以及出版商。”知情者称,街道口附近的写字楼里,就有专门机构入驻办公。
  “有偿论文就是一种学术贿赂,是严重的学术腐败。”一名“下海”的高校教师说,“它往往与晋升职称、获取经费、升官提干等社会资源的分配紧密联系,对社会上各种钻营投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贻害无穷。”
  遏制流弊需多管齐下
  对于有偿论文的种种现象,社会上早已是恶评如潮,然而,这些现象为何又在现实中愈演愈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乔新生认为,这里有三个原因:一是我国科研领域普遍进行“大跃进”运动,发论文只讲数量,不讲质量。二是职称评定方法不科学,实行每年一次集中评审,倾向于论文数量的指标。三是学术刊物实行分级制,划分了三六九等,在市场化的“操作”中,人们就会找人代写、代发,以迎合不同刊物的口味。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士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于期刊市场化,面临经费少、人员少、读者少,相当一部分刊物为了组织人审阅论文,收取版面费和审稿费。他说,“据我所知,不收费的非常少,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很不好。我们正在研究针对这种现象采取什么办法应对。但是收费问题,还没有更多的法规依据去制止。”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张堂军律师说,虽然有偿论文被称作是一种学术贿赂,但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对这种“学术索贿、学术行贿”行为进行界定。就这种违规的行为,参与论文交易的各方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除非发生了明显的侵权行为,否则难以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社会流弊,能不能得到遏制?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李老师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流弊源自体制安排和社会需求,须从体制上寻找突破口。建议本科生论文可以废除,以职业教育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亦可不必做论文或发论文;二是理性评估人才的价值,不以学历为唯一评价依据。
  张堂军律师还说,要遏制这种学术腐败,防止它毒害社会,需要各界反思人才评价机制,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比如,对于靠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晋升的行政人员而言,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对于靠混职称享受了优厚待遇的企业人员,应该取消待遇,追缴损失。张律师介绍,因为学术腐败会导致社会不公,影响社会发展,有的国家已将实施学术腐败定为“犯罪”,如果我们要真正对有偿论文的潜规则“开炮”,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相关立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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